产品分类

产品分类

殡葬服务项目的发展

殡葬活动是随着人的死亡而进行的,有了殡葬活动了相应的服务活动。由于人类自然经济形态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古代殡葬活动大多由家庭、亲戚和朋友承办。

现代殡葬服务的兴起
殡葬服务以殡葬活动为前提,以市场经济为基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出现。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社会,殡葬活动和生产活动一样,是家庭的重要事项,由家庭处理。从原始社会到封建社会,商品生产和交换活动发展迅速,专门为丧户办理丧事的服务机构--杠房产生了。这是中国殡葬服务业的萌芽。最初的殡葬服务人员是杠房掌柜和受雇于杠房的杠夫。
受西方殡葬服务社会化模式的影响,我国现代殡葬服务逐渐兴起。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西方国家出现了专门从事遗体埋葬的专职人员,如殡葬仪式、遗体防腐整理的专职人员中国的殡葬服务是东西方文化交流的产物,现代殡葬服务诞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1840年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涌向中国,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建立租界。随着国际交流和贸易的增加,西方殡葬文化也发展起来。帝国主义国家在上海、天津、广州等地设立了通商口岸。他们在租界设立殡仪馆、火葬场、墓地等专门机构,为外国在华人员(西方人一般无死后归葬故乡)服务,也为中国人办理丧事提供服务。1844年英国人开设的公共墓地--山东路外国公墓是上海最早的外国人公墓。19世纪末,美国人韦伦斯在上海开设了第一家殡仪馆,专门处理外国人的殡葬。1927年,英国人在上海租界工部局开办的静安寺墓地的火葬场安装了第一台燃气火葬炉,成为中国第一个现代火葬场(中国古代火化以柴焚尸为主)。南昌人陶醒于1931年以恢复中国传统礼仪为号召,成立殡仪馆,成为国人开设的第一家殡仪馆,也是中国现代殡葬服务的开端。新中国成立后,智府开始全面管理殡葬,实施殡葬改革,包括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强大的城市仪馆、墓地和葬礼服务的社会化。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进入殡葬改革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倡导殡葬改革的阶段。各地民政部门接管殡仪馆和墓地的接收和改革旧杠业;并在大中城市逐步建立殡仪机构,如殡仪馆、火葬场、公慕等:同时积极地推行新的殡葬礼仪,如追悼会等。1956年4月27日,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等151位老一辈革命家率先签署了自愿死后遗体火化字,所有人都火化了,没有遗体,也没有坟墓,揭开了中国以火葬为主要内容的大规模殡葬改革的序幕。

第二阶段,殡葬改革的法治阶段。1985年2月8日颁布的《国务院殡葬管理暂行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全国性的殡葬行政法规。国务院于1997年7月21日颁布了《殡葬管理条例》。这两项殡葬法规的颁布,使得各地的殡葬管理和联合服务有了统一的法律依据,意义深远。1990年3月,民政部额布了《殡仪馆等级标准》及《殡仪馆等级评定办法》。殡仪馆根据占地建筑设施和当地火化率的综合条件分为三个等级,并规定了相应的评估方法。这使得殡仪馆的建设、管理和评估有了统一的标准。自1995年开始评选国家级殡仪馆以来,当年评选出36个国家级殡仪馆和51个国家级殡仪馆,特别是1996年底南昌市殡仪馆成为全国第一个一级殡仪馆以来,各地掀起了争创国家级殡仪馆的高潮,有效地推动了殡仪服务的发展。200年底,全国有42个国家一级殡仪馆、117个国家二级殡仪馆和135个国家殡仪馆;2002年,17个国家一级殡仪馆被批准,35个国家二级殡仪馆被批准。民政部办公厅立即发布了《关于暂停等级殡仪馆评估的通知》。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有59个一级殡仪馆、152个二级殡仪馆和135个国家三级殡仪馆。
民政部分别于1989年、1991年12月、1997年7月召开了全国殡葬工作会议,对推动中国的殡葬改革、提升中国现代殡葬服务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具有中国特色的殡葬服务工作得到发展,殡葬服务业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社会服务业和民政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