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服务涉及千家万户,单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要采取多种形式,多方筹集资金,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支持殡葬事业成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投资格局。民办殡葬服务机构是推进殡葬事业发息的重要力量,要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极鼓励、支持民办殡葬服务机构。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指导意见有关精神、办殡葬服务机构可以提供延伸(选择性)殡葬服务,包括遗体整容、防制告别、骨灰安葬、殡葬用品及其他殡葬特需服务。政府有关部门要创新机制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准人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创办殡葬服务机构,大力增加殡葬服务网点。对现有民办殡葬服务机构、要加强指导帮助,进行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引导其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购葬服务,注重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满足公众多层次需求。
加快殡葬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转变,建立适合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殡葬公共产品供给模式成为殡葬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体现政府民生理念的重中之重。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殡葬公共产品模式,让公众在殡葬市场上自由选择、消费完殡葬公共产品以后,提供相应的凭证向政府或者殡葬管理部门办理报销和申领丧葬补贴,从而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完全由政府埋单的购买柳式。政府购买模式涉及政府主管部门(主要是民政部门和殡葬管理单位)、葬公共产品的提供者(现阶段主要是各殡仪馆、火葬场、公慕以及殡葬中介机构)、相关机构(如公安户籍部门、街道办、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医疗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