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形态。
自然形态是存在于自然界中,不经人为加工而形成的造型表象,是自然生成的形态。自然形态可以分为原始自然形态和裂外自然形态。原始自然形态是指事物本身的生命周期内成长形成的形态,如树木、花草等;裂外自然形态是指具有原始自然形态的事物经过分化、腐朽,由本身的自然形态转变为另一种不原始的、不是本来具有的形象。
自然形态也可以分为自然有机形态和自然无机形态。自然有机形态是指有生命属性的动植物,这些不同的动植物,按照各自的生长规律和特性,构成了有机形态的各种类型。自然无机形态是指没有生命周期,没有生命体征的事物,这些事物的形态也在变化,但是没有生命,所以是无机形态。无机形态的生成是偶然的,无规律可循的。
不论何种自然形态,都是组成人类生存的自然界庞大而有秩序的生态系统的一部分。自然形态也是由点、线、面、体构成的。在自然界规律的组合中,找出形态的生成要素,总结其变化规律,就可以运用到造型过程中去。
(2)人为形态
人为形态是指完全由人为设计、制造、加工而成,没有丝毫的自然因素的造型形象,是人类有意识的从事视觉要素之间的组合和构成等活动所产生的形态。
人为形态可以分为人为具象形态和人为抽象形态。人为具象形态是人们可以直接感受的、客观的、看得到、摸得着的事物。人为抽象形态是指经过主观思维的提炼,变化和夸张手法处理的形象或形态
具象形态和抽象形态在立体构成中是可以相互转换运用的,由于每个人认识和理解事物的角度不同,对具象和抽象的判定也有所不同,因此具象和抽象的界定还存在着相对模糊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