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组织机构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由民政部门和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与兴建的各种殡葬管理与殡葬服务机构和殡葬科研、教育、宣传等单位。殡葬的组织机构依据其性质可分为以下3类
(1)行政管理组织。即各级民政部门设立的殡葬管理机构。如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的殡葬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设社会事务处,北京、天津、上海等直辖市在民政局设立殡葬管理处;各地州盟、县(市、区)民政局设立社会事务科,一部分设立殡葬管理处或殡葬管理所,以及乡镇的殡葬服务机构(殡葬管理站等)。
(2)务组织。主要指民政部门批准兴建与管理的殡仪馆、火葬场公墓、骨灰安放处、殡仪服务站等殡葬事业单位,此外还包括殡葬设备及殡葬用品的生产与销售单位等。
(3)殡葬社会组织。主要指中国殡葬协会和地方各级殡葬协会以及城乡基层公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红白理事会。殡葬协会是由殡葬服务机构、殡葬科研机构、殡葬企事业单位和殡葬工作者自愿参加,以促进殡葬事业发展为目的而联合组成的社会团体。其任务是推进殡葬的改革与发展,提高殡葬行业管理水平,沟通殡葬行业与政府的联系,协调殡葬行业成员间的关系,维护殡葬市场秩序,维护行业成员的权益。殡葬协会管理的职责主要是维护会员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维护行业形象。殡葬协会管理工作包括抓标准、抓认证、抓信用、抓信息、抓教育、抓文化、抓交流,最大限度地发挥各工作委员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