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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没有形成统一的宗教,在漫长的思想发展史上,呈现出众多学说流派百家争鸣的景象。在各种学说相互碰撞、渗透、演变、融合的过程中,最终形成了以儒家入世观为核心,兼收并蓄道家和佛教思想教义的传统思想体系。经过几千年的潜移默化,成为中华民族的道德意识,精神生活和传统习惯的准则,构成了有别于西方国家的中国式的社会习俗和家庭生活风范。因此,作为我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的丧葬文化也充分表现出以儒家思想为核心、儒佛道三教合一的思想特征。
不论是东方或西方的宗教文化都对充满神秘色彩的生命环节感到泰敬与尊重,而不同的文化与信仰也造就出形形色色的死亡观,深刻影响着殡葬建筑的生态化发展。
(1)基督教
西方教会势力强大,其社会作用相当于中国的宗法组织。在基督教义化中,人的生和死是个人和上帝之间的事,死亡是灵魂摆脱了躯体而皈依上帝。人一经死亡,似乎就与自己的亲朋没什么关系,因为躯体已经腐朽,灵魂则到一个美好的地方去了,因为基督教强调要以一个纯洁的灵魂去见上帝。因而基督徒临终前通常要在牧师帮助下进行忏悔,最后一次体认上帝的仁慈,并消除对死亡的恐惧,这一行为也就是精神上的临终关怀的作用。
基督教认为,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死亡不可避免,只有上帝是不死的。基督教持“原罪说”、“赎罪说”和“生存痛苦说”,认为人活着的是灵魂,肉体没有用,肉体因罪而死,灵魂凭借着神将可以复活,进入天国。因此,个人的生存就是“赎罪”,要以自己的“行善”、“德行”取得上帝的认同。这样,他的灵魂才可以通过上帝而超越肉体的有限性与上帝同在,活到永远。因此,基督教视死亡为“苦难的最后解脱”,在殡葬观上,由于基督教重灵魂而轻肉体,视躯体为灵魂的暂时寄存场所,甚至为“罪恶的根源”因而从罗马帝国以来的基督教就不是很重殡葬,土葬也多从简。
西方基督教的死亡观是基督教灵魂学说的一部分、意在培养人们对上帝的宗教感情,纯洁其道德情操,坚定基督教的轻尘世的生存观。现代西方的死亡文化又受到 15 世纪以来的人道主义、个人本位主义的人文文化以及科学技术的影响,所以现代殡仪服务、临终关怀、自然死等都是要让
垂死者死得更安详,更少恐惧和痛苦。
而基督教徒们将自己“死后的居所”与他们的宗教建筑--教堂联系在一起。整个中世纪(5~15世纪)时期,把死者葬在教堂、修道院或小教堂里是很流行的做法。殡葬建筑无论建筑外观还是空间形式,都与宗教教义和宗教习俗有着紧密的联系。如在意大利比萨的Campo Santo(图 2-7,图2-8)的平面模仿修道院的回廊,葬礼和祭拜仪式就在这回廊和西端的穹顶下的小礼拜堂里举行。整个建筑用白色大理石建造,和北面的教堂、钟塔及洗礼堂的材料一样。

(2)“轮回转世”的佛教丧葬观
佛教宣扬的“轮回转世”观念强烈冲击了中国传统灵魂观念。“轮回”说认为,人死是必然的,但灵魂不灭。人死后不灭的灵魂,将在天、人、畜生、饿鬼、地狱中轮回,“随复受形”,而来生的形象与命运则是由“善恶报应的原则支配,“此生行善,来生受报”,“此生作恶,来生必受殃”。这种“轮回转世”的人生观对相信祖先灵魂永存阴间,能祸福子孙的传统汉文化产生了重大的冲击,很大程度地改变了我国传统的灵魂观念,使建立在“灵魂不灭”和“孝道至上”的传统儒家丧葬礼仪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从而改变了人们的丧葬观念和丧葬方式。佛教倡导火葬,主张薄葬。传说佛教鼻祖释迦牟尼死后其弟子按印度传统葬礼火葬,火葬后的骨灰称“舍利”。相传有八国国王分取其舍利建塔供奉。以后,佛教僧侣死后都仿效释迦牟尼实行火葬。东汉末随着佛教的传入,我国就逐渐出现火葬。唐末,火葬进一步发展,《高僧传》记载了许多中外僧徒焚身之事,有的未死自焚,有的死后再焚化火葬。到宋代火葬已蔚然成风。博在其《东都事略》卷三中记载,宋初建隆三年(962年),宋太祖赵匡胤曾诏曰:“近代以来,遵用夷法.多火葬代理学家朱熹在《朱子文集》卷一十四《跋向伯元遗戒》也曾说过:“自佛法入中国,上自朝廷,下达闾巷,治丧礼者,一用其法”。火葬不仅在中原,而且在边陲和南方地区也盛行起来。据《宋史》记载,南宋川、江、浙、闽、湘、鄂、赣等地火葬成习,已成不可逆转之势。以后元、明、清时代,佛教倡导的火葬仍沿袭发展。随着佛教的世俗化和深入民心,佛教倡导的薄葬开始融入中国丧葬文化之中,并成为中国民间丧葬习俗中一个重要的组成方式。
印度的窣堵波是葬佛骨和供佛教信徒遁世苦修的地方,还有舍利塔也是葬佛骨的地方,是佛教中的殡葬建筑,佛教的哲学思想基础是“寂灭元为”、“脱离苦海”的逃避现实的消极世界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