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学认为,“服务意识”包括服务认识、服务感受和服务行为方式三个层次。殡葬服务意识也不例外。殡葬服务认识是殡葬服务人员对殡葬服务意义的认识。殡葬服务感受是殡葬服务人员在服务认识的基础上通过殡葬服务活动产生的一种内心体验,当殡葬服务认识和殡葬服务感受成为推动殡葬服务人员产生服务行为的动力时,它们便成为服务动机。服务动机通过殡葬服务人员在殡葬服务活动中的服务行为方式来展现,是殡葬服务人员对服务认识的具体表现和外部标志。殡葬服务意识是殡葬服务机构全体员工在与相关的人或企业交往中所展现的热情、周到、主动的服务观念和愿望,它发自殡葬服务人员的内心。
在实际工作中,服务意识有强烈与淡漠之分,有主动与被动之分。这主要是因为殡葬服务人员对殡葬服务的认识程度不同。如果对殡葬服务及其意义认识深刻,其服务意识就会强烈;如果将服务工作与个人才华、人生价值联系起来,将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企业发展联系起来,就会有强烈的服务意识。
大部分殡葬服务人员的工作是需要直接面对客户的,需要换位思考,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服务意识必须植根于服务人员的思想认识中,只有提高了对殡葬服务的认识,增强了殡葬服务的意识,才能激发殡葬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这是做好殡葬服务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