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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他行业一样,殡仪服务员职业守则的制定、修改和发展,也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逐步成熟和完善的过程。殡仪服务员职业的基本定位,决定了其职业守则的基本内容和价值取向。
从国家层面来看,殡葬行业最早制定的职业守则是民政部于1984年颁发的《殡葬职工守则》(以下简称《守则》),主要内容共有10条171字,包括了宣传殡葬改革、提高自我思想和业务素养、不刁难群众、服从领导等多项条款。《守则)是为适应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的需要而推出的,是职工群众自我教育的一份公约性规定,是正面引导群众共同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守则》的宗旨是增强职工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2000年11月,根据《民政部关于废止部分民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守则》因适用期已过,废止。
2006年,由人社部和民政部共同制定的《殡仪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2006年版)中,同样有职业守则的相关要求,主要内容简化为6条96字,从守法、诚信、团结、清廉、亲情等多方面对从业人员的业务素养、专业技能、服务意识提出了高标准和严要求。该守则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出发,突出了为人民服务的核心价值观,强调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倡导了移风易俗的殡葬改革精神。
在《殡仪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中,有关职业守则的内容被精简为4条16字,分别是“敬畏生命”“慎终追远”“善事逝者”“慰藉生者”,取消了岗位职责要素的概述性条款,取而代之的是对于生命、文化、逝者、生者的探究和思考,传达了殡葬服务的精髓本质,是殡葬文化理论研究成果的集中体现。
综合历次职业守则发展的过程,可以梳理出一条清晰的时代发展的脉络,其一是殡葬职工管理机制由国家行政管理逐步向行业自治管理进行过渡,其二是职业守则的内容准确地对应着同时代的社会要求。细数历次职业守则的内容调整,减少的是条款和字数,增加的是现代殡葬文化所提倡的人文主义精神和人性终极关怀,反映出国家、社会及业内对于殡葬职业行为的规范、功能、内容等要求,由早期对于殡葬从业人员的基本工作要求逐步转变为当代殡葬服务中对于生命尊严的尊重和守护,在这些变化中,殡仪服务员职业守则的内容从丰富、具体的工作规范逐步简化为简单、抽象的殡葬文化符号,表明了社会公众对殡葬行业的价值期许,也包含了人们对殡葬从业人员的期盼一彼岸旅途的引路人。这份期盼不仅融合了公众理想,更彰显了行业内部对于殡仪服务员职业的价值期许,构成了殡仪服务的理想境界。因此,基于殡仪服务职业的价值期许和公众理想而形成的殡仪服务员职业守则,无疑在提高从业人员自身的道德素养、文化底蕴、职业能力等方面具有引领和教育功能。